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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伦动态|我所潘美辰律师受邀到柴沟小学开展《民法典》讲座

2023/11/29 9:12:34      点击:

一、活动时间:2023年2月17日上午09:00

二、活动地点:柴沟镇柴沟小学

三、参会人员:

柴沟镇党委政法武装委员管鹏同志

柴沟镇副镇长刘琪同志

柴沟小学校长蔡宏伟同志

柴沟教管办禚召军同志

柴沟镇妇联副主席魏贞淑同志

柴沟小学部分师生代表。

山东子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

市委党校特聘教授潘美辰律师


2020年5月28日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经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,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,这是我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,也将是2020年给未成年人的最特别的礼物。


 潘律师结合案例围绕民事责任年龄的问题、高空抛物的民事责任及刑事责任、饲养宠物犬的风险规避及处理方式、自甘风险原则、离婚纠纷中子女对抚养权的选择权等问题。

高空抛物的危害及需承担的责任

     高空抛物有危险,更要承担法律责任。如遭遇高空抛物,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,查清抛掷者并要求赔偿。如果经过调查未能查清抛掷者,可以要求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,但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除外。事后如果找到抛掷者,已经履行赔偿义务的住户则可以向抛掷者追偿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未成年未经父母同意参与付费游戏及 打赏主播的处理方式

      未成年人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,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在网络直播平台“打赏”的,应区别不同情况: 

      1.未满八周岁未成年人,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,其打赏充值的行为无效,平台应当返还;

      2.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,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,需要根据心智成熟状况、打赏数额等情况具体判断,对于与其年龄、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,如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,平台应当返还。

饲养宠物犬的风险规避及处理方式

       动物伤人,应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,但如果主动“招惹”小狗的话,小狗的主人可能不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。如果小狗未注射疫苗、或者遛狗未拴绳,即使主动“招惹”了小狗,小狗主人也是要承担责任的,但可能会减轻责任

       如果是被禁止饲养的烈性犬咬伤,无论如何,狗的主人都要承担侵权责任。当然啦,无论哪种情况,都建议小朋友们不要主动“招惹”狗狗们呦。

《民法典》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,一节法治课打开一扇关于民法典的窗。希望同学们从小树立法治观念、树立规则意识,懂得尊重规则,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。同时,如果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,也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。

自甘风险的原则

      《民法典》第1176条规定,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,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,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;但是,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。活动组织者的责任适用本法第1198条至第1201条的规定。

     适用自甘风险规则要满足三个条件:一是明知风险且自愿参加活动;二是参加的是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;三是造成损害的其他参加者的行为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。具备了这三个条件,受害人就不能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,这就是自甘风险。

温馨提示:

(1)活动者应增强安全意识,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参加适当的活动。

(2)活动参与人应遵循基本规则,注意保护他人。

(3)安全保障义务人应切实履行安全保障义务。

《民法典》被称为“社会生活百科全书”, 是公民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。从胎儿时期一直到成年,民法典将一路随行,呵护未成年人成长!